创新区域法治建设评价机制: 法治余杭指数、桐庐全域法治督察
时间:2021-12-04 10:29 来源:杭州日报 浏览次数:



2007年余杭区出台《“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2008年公布评估得分71.6,正式宣告我国内地首个区域法治指数诞生,自此开启以法治指标对政府工作及社会环境进行量化评估的实践。通过十六年的研究和实践,余杭区走出了一条“量化评估—查找短板—梳理分析—整改提高”的推进法治之路,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指数提高到78.58。

2019年桐庐县率先在全省建立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制度,将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相结合,通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三员必谈”,实行督察建议书“二级会审制”,建立督察整改“回头看”、法治督察年度报告及督察整改承诺制等制度,两年来对61家单位开展督察,2020年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推广该制度。(本站编辑 贾晓芸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