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环境如何,是一座城市体现“幸福感”的重要因素之一。 2月1日,我市出台《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推出“就业创业新政27条”,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怎样才能享受“就创新政”?近日我市出台一系列配套实施细则。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市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在省内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0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以享受每月300元的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在省内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以享受每月300元的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